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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因其高能耗、金融风险及对产业发展的负面影响,已成为我国监管重点,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,虚拟货币“挖矿”属于被禁止的“淘汰类产业”,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开展相关活动,若发现身边存在“挖矿”行为,公民可通过合法途径向相关部门举报,具体应向哪些部门反映呢?以下为详细指引:

核心举报部门:发展和改革委员会(发改委)

职责依据
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的《关于整治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的通知》明确,各级发改部门是整治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的牵头协调部门,负责统筹推进本地区“挖矿”活动的清退、整治工作,并受理相关举报。

  • 新增或“死灰复燃”的“挖矿”项目;
  • 以“大数据中心”“云计算”等名义变相开展的“挖矿”活动;
  • 为“挖矿”项目提供土地、电力、能耗等支持的行为。
    举报途径配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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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拨打全国统一政务服务热线 12345(转接发改部门或直接反映问题);
  • 通过当地发改委官网“网上信访”“举报投诉”等渠道提交材料。
  • 协同监管部门:工业和信息化部(工信部)、能源局

    职责依据
    “挖矿”活动消耗大量电力资源,且常与数据中心、云计算等业务混淆,工信部、国家能源局负责对“挖矿”项目的用电行为进行监管,查处违规供电、超能耗用电等问题。

    金融监管部门:中国人民银行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(原银保监会)

    职责依据
    虚拟货币“挖矿”常与非法集资、洗钱、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交织,人民银行及金融监管部门负责打击相关金融违法行为,切断“挖矿”活动的资金链条。

    公安机关:

    职责依据
    若“挖矿”活动涉嫌犯罪(如非法经营、诈骗、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等),公安机关有权立案侦查并追究刑事责任。

    其他相关部门:

    根据“挖矿”活动的具体表现形式,还可向以下部门举报:

    举报注意事项:

    1. 提供有效线索:尽量详细说明“挖矿”活动的地点、时间、规模、涉及主体及相关证据(如照片、视频、网址、账户信息等);
    2. 通过正规渠道:优先选择官方公布的举报途径,避免信息泄露或被虚假平台误导;
    3. 遵守法律法规:举报应基于客观事实,不得捏造或歪曲信息,否则需承担法律责任。

    整治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、能源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,作为公民,若发现“挖矿”行为,应及时向上述部门举报,共同抵制非法活动,营造清朗的经济环境,举报时可根据具体问题的性质,选择对应的主管部门,确保线索得到高效处理。

    提醒:虚拟货币“挖矿”及交易在我国不受法律保护,参与相关活动存在财产损失和法律风险,请务必提高警惕,远离非法金融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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