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,随着数字货币市场的波动,以太坊作为全球第二大加密货币,其“挖矿”(通过计算机运算获得以太坊币的过程)一直备受关注,在中国境内,“挖矿”活动始终处于政策灰色地带,甚至已被明确禁止。“挖以太坊币在中国合法吗?”这一问题需要从政策演变、法律依据及现实情况等多个

政策演变:从默许到全面禁止
中国的加密货币“挖矿”政策并非一成不变,早在2017年以前,由于数字货币市场处于早期阶段,监管对“挖矿”的态度相对宽松,部分地区甚至将其视为新兴产业,吸引相关投资,随着比特币、以太坊等加密货币价格飙升,“挖矿”活动迅速扩张,其高能耗、金融投机性等问题逐渐引发监管关注。
2017年,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》,首次明确“挖矿”属于“伪金融创新”,要求各地立即停止所有代币发行融资活动,并叫停了加密货币交易所的运营,这一政策虽未直接禁止“挖矿”,但为其划定了“非法”的基调。
2021年,政策迎来转折点,5月,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会议明确提出“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”;随后,内蒙古自治区、青海、云南等“挖矿”大省相继出台清退措施,要求关停加密货币矿场,9月,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(下称《通知》),首次从部门规章层面明确“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”,其中直接将“挖矿”列为“淘汰类产业”,并要求“立即停止”。
法律定性:非法金融活动与淘汰类产业
根据2021年十部门《通知》的核心内容,“挖以太坊币”在中国已被明确认定为非法行为,具体依据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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属于非法金融活动
《通知》指出,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消耗大量能源,无助于实体经济发展,且与“碳中和”目标背道而驰,挖矿产生的虚拟货币(如以太坊币)不具有法偿性,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,其交易炒作存在重大金融风险,因此被定性为“非法金融活动”,任何组织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开展虚拟货币“挖矿”业务,均涉嫌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》等金融监管法规。 -
属于淘汰类产业,需全面清退
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将虚拟货币“挖矿”纳入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9年本)》中的“淘汰类产业”,要求各地“立即停止”,不得新增任何产能,并对现有矿场全面关停,这意味着“挖矿”不仅不合法,更被视为与国家产业政策相悖的高耗能、低效益活动,需彻底退出市场。
现实情况:全面清退后的“地下化”与风险
自2021年政策全面禁止以来,中国境内的“挖矿”活动已基本绝迹,曾经聚集在四川、云南、新疆等地的以太坊矿场(利用水电、风电等廉价能源的大型挖矿设施)全部关停,相关设备被转移或出售,大量矿工转行或离境前往海外(如美国、哈萨克斯坦、伊朗等)继续挖矿。
仍有少数个人或小团体试图通过“地下化”方式偷偷进行挖矿,主要表现为:
- 个人“蚂蚁矿机”挖矿:使用少量家用电脑或小型矿机进行 solo 挖矿,但由于以太坊已从“工作量证明”(PoW)转向“权益证明”(PoS)机制(2022年“合并”升级后),个人挖矿的收益已微乎其微,且电力成本、设备损耗远高于收益;
- 偏远地区“隐秘矿场”:在监管薄弱的偏远地区租用民房或废弃厂房,利用工业用电或窃电进行挖矿,但此类行为一旦被发现,将面临电力部门、公安部门的联合查处,设备被没收,相关人员可能被处以罚款甚至拘留。
风险提示:参与挖矿的法律与财产后果
对于任何试图在中国境内“挖以太坊币”的个人或组织,需明确以下严重风险:
- 法律风险:根据《通知》,参与“挖矿”可能被认定为“非法从事金融活动”,面临监管部门责令整改、罚款,甚至刑事责任(如涉嫌非法经营罪、盗窃罪等,若涉及窃电或破坏电力设施)。
- 财产风险:以太坊币属于虚拟财产,在中国不受法律保护,即使通过挖矿获得以太坊币,其交易也不受法律保护,若遭遇诈骗、盗窃,维权难度极大;矿机、电力等投入成本可能因政策清归零。
- 安全风险:“地下挖矿”往往伴随私钥管理不当、交易所跑路等风险,且部分矿场为追求高收益使用劣质设备,易引发火灾、触电等安全事故。
在中国,“挖以太坊币”不合法且风险极高
以太坊币“挖矿”活动在中国已被明确禁止,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和淘汰类产业,任何形式的“挖矿”行为均不受法律保护,且面临严厉的法律与财产风险,随着全球对加密货币监管的趋严,以及中国“双碳”目标的推进,“挖矿”在中国已无合法生存空间,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,应远离虚拟货币“挖矿”及相关交易炒作,避免因贪图小利而触犯法律,造成不必要的损失,数字货币市场的机遇与风险并存,但必须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探索,才是长久之道。